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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 |
发表于 2023-3-1 17:31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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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国外相关法规
在国外没有保健品这个概念,与保健品相似的产品为Dietary Supplements 膳食补剂(美国和新西兰),Natural Health Products 天然保健品(加拿大),Complementary Medicine 补充药品(澳洲)等。
与国内保健品需要事前审批(注册及备案)不同,美国,新西兰和澳洲采取事后追诉,通俗的来说,就是先允许你上市出售,上市之后如果出现问题就会被追究责任(包括抽检不合格以及消费者举报)。
美国的监管部门为FDA(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),澳洲为TGA(Therapeutic Goods Administration),新西兰为Medsafe。大多数补剂采用类似备案制管理,相关监督部门不负责在上市前评估其功效。
美国的膳食补剂(Dietary Supplements),归属于食品大类下,受FDA监管。但是并没有FDA认证这一说,只要是在美国生产都会有FDA注册号,所以某些产品宣传“通过FDA认证”都是错误的。澳洲和新西兰同理。
与美澳新不同,加拿大的天然保健品(Natural Health Products)属于非处方药(OTC)范畴。产品需要得到批准和许可。其主管部门为加拿大卫生部的下属机构天然和非处方健康产品局(NNHPD),主要采取分级注册(I、II、III类)的管理方式,审查重点为产品的安全性和功能声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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